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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以毒攻毒

2000-04-19 来源:生活时报 北京 何可 我有话说

高中生王倩长得貌美动人,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,王倩被本校两个高年级的男生截住,非要和她交朋友搞对象,摸她的脸,还说:“你不同意交朋友,我就天天在这儿等你!”,王倩跑回家后,又气又怕,告诉了大哥王大亮,王大亮说:我找几个哥们把那两个小子绑走,在我们干活的附近找间空屋子关起来,慢慢收拾他们,好好出出气。王倩觉得这样做会出大事。

依据我国刑法第238条规定:“非法拘禁他人,或是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,构成非法拘禁罪,且有殴打、辱骂等情节的,从重处罚”。第234条还对故意伤害罪作了规定。对王大亮来说,如果义气用事,用非法的手段去解决,不仅会害了他自己,也会害了朋友,而且还会触犯刑法,受到法律的制裁。王倩应当阻止王大亮这样做,寻求通过正当的途径依法解决问题,维护妹妹的合法权益,法律就在我们身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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